据新华社重庆8月7日电重庆市卫生局日前宣布,将严肃处理医务人员收取“开单费”的行为。
医务人员向病人索要和收取“红包”是违纪行为,国家对此已有明确规定。但近年来,另一种行为——收取“开单费”却被人忽视。重庆市卫生局日前详列了要严惩的收取“开单费”的行为:在为服务对象开单进行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等用药过程中,得到医院相关科室人员或者经销商的促销费、介绍费等。将医生和药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药品销售使用量挂钩,收受各种形式的药品提成费。未经批准擅自接受新药推广并以此获得开单费。以临床科室为单位,采用个人集资,和厂商合作的形式购买仪器设备,收取厂家好处费和促销费,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。
重庆市有关部门表示,要在近期内进行全面检查。